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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县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2017-12-21 10:06:11 来源:邱县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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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报告》,经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市气象台会商研判,近期我市将出现连续重度及以上重污染天气。县政府决定2017年12月20日15:00起启动Ⅱ级(橙色)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一、建议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二、倡导公众绿色出行,自觉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

三、各级各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2017-2018年秋冬季实施错峰生产的通知》(邯政字〔2017〕49号)、《关于印发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补充说明的通知》(邯政办字〔2017〕135号)和邱气领办《关于强化12月份空气质量管控措施的紧急通知》(〔2017〕32号)要求。

四、除河北艾玛森建材有限公司执行错峰生产措施外,邱县神龙印染有限责任公司和邱县鑫磊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邯郸市2017-2018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要求执行轮流停产减排,其他企业限产30%以上。

五、强化货运车辆管理,严控重卡大车违规进城,严禁农用柴油车主城区内行驶。禁止渣土车、大货车、商砼车(公共服务、抢险、供暖、特别重大工程项目、应急保障车辆除外)驶入主城区。

六、县主城区继续严格执行《关于主城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知》(〔2017〕30号)。

七、严管辖区内所有企业无组织排放污染,凡未按期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一律实施停产整治。

八、科学合理安排道路湿扫抑尘作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燃烧秸秆、垃圾、落叶、杂草和烧荒。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县政府将组织政府督查室等单位组成督查组,开展督导抽查。望各级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妥善安排好生产生活,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17年12月20日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董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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